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必须达“绿标”

公共建筑必须达“绿标”

2020-10-24 16:45:25

从今年起,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将对城镇新建建筑实施“史上最严”的强制性节能标准,所有新建学校、医院等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所有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标准。

未来两年内,计划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到2015年末,25%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5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城镇新建建筑中的应用面积达到30%以上。完成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10个,完成集中供热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65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

据介绍,绿色建筑的特点主要体现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五个方面,通过规划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房屋供能系统等多个方面的措施,使房屋达到相关的标准和要求。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共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一星、二星和三星。

公共建筑

根据规定,今年起,全市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安装分项用能监测系统,鼓励采用自然通风、遮阳等被动节能技术。在绿色建筑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中,将全面推进公共建筑用能监测体系建设,同时对一些商场、宾馆、学校、医院等进行改造,降低建筑运行能耗。

为了切实推进绿色建筑,还将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今后在土地出让中,除了对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提出具体要求外,还将在建设项目规划指标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并作为土地招拍挂前置条件。此外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将严把规划设计关口,加强建筑设计方案规划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城镇建筑设计阶段要100%达到节能标准要求。加强施工阶段监管和稽查,积极推行绿色施工标准。严格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不允许投入使用并强制进行整改。同时,开展公共建筑合理用能指标和能源消耗权交易机制研究,逐步建立建筑能源消耗权交易市场,争创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示范城市,推动公共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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