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的空间构成

公共建筑的空间构成

2021-09-01 09:05:54

公共建筑的空间构成

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都属民用建筑。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合称建筑。现仍未明确定义商住楼归属公共建筑还是居住建筑。



公共建筑

商住楼有公共建筑的特性,又有居住建筑的功能,可理解为介于两者之间,可定义为“间居”建筑。“间”可表明时间上、空间上商业与居住功能不停的转换,“居”无论商业、还是住宅,居为最基本的特性,也是建筑最原始的功能。

空间构成、功能分区、人流组织与疏散以及空间的量度、形状和物理环境(量、形、质)。其中突出的重点则是建筑空间的使用性质和流线活动问题。

公共建筑的空间构成

各种公共建筑的使用性质和类型尽管不同,都可以分成主要使用部分、次要使用部分(或称辅助部分)和交通联系部分三大部分。设计中应首先抓住这三大部分的关系进行排列和组合,逐一解决各种矛盾问题以求得功能关系的合理与完善。在这三部分的构成关系中,交通联系空间的配置往往起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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