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

鼓励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鼓励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2020-10-16 13:30:48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公共建筑被确定为节能降耗主要领域。2012年8月,每个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可享受每平方米20元的国家财政补贴。

为全面完成上述各项目标任务,明确了由市城乡建设交通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全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具体负责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的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公共建筑

在补贴政策方面,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依据不同改造标准可获得相应的财政补贴。根据《市建筑节能项目专项扶持办法》,对按公共建筑50%节能设计标准进行改造的项目,经申报成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可获得每平方米60元的市级财政补贴。同时,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的通知》,对正在实施或已实施完成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每平方米35元~40元进行补贴(包括国家财政补贴每平方米20元,其中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按照每平方米40元进行补贴)。若能同时满足以上两项示范要求,则高能享受每平方米80元的财政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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